法務部預告民法修正草案, 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並增訂相關配套 尊重遺囑自由 促進實質公平 保障弱勢手足
2026-08-06
就社會高度關切之「兄弟姊妹特留分」議題,法務部至為重視,除委請身分法學者完成檢討修正民法繼承編之研究案外,並廣泛蒐集日本、德國、韓國及瑞士等外國立法例,同時邀集學者專家及相關機關代表密集召開7次研修會議討論,現擬具「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民國115年8月2日預告修正。草案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並為避免僅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而造成個案適用結果之不公平,爰修正現行遺產酌給規定,並增訂具有促進繼承人間實質公平之貢獻分制度。草案共計5條,其修正重點如下:一、 為符合現代家庭生活形態,並尊重遺囑自由,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修正條文第1223條)二、 為使受被繼承人生前繼續扶養之兄弟姊妹,因被繼承人死亡而生活陷於困難,且依遺囑未自遺產有所得或所得顯不相當者,得請求酌給遺產,修正得請求酌給遺產之請求權人;並修正請求酌給遺產之程序,及增訂法院裁判之衡酌因素暨時效規定。(修正條文第1149條)三、 增訂繼承人特別貢獻規定,就其對於被繼承人之特別貢獻給予合理之評價,不僅可增加照顧高齡者之誘因,亦可兼顧各繼承人間之公平。爰明定繼承人中有對於被繼承人之事業提供勞務或為財產上給付、對於被繼承人為療養看護,或依其他方法就被繼承人財產之維持或增加,為特別之貢獻者,該特別貢獻之價額,應於遺產分割時,加入該繼承人之應繼分中。(修正條文第1173條之1)四、 為促進遺產儘速分割,以利經濟發展及財產運用,並降低對司法實務之衝擊,增訂歸扣及特別貢獻規定之適用期限;並一併修正遺囑禁止遺產分割期間為5年。(修正條文第1173條之2、第1165條)法務部盼能透過推動本草案之立法,達成「尊重遺囑自由」、「促進實質公平」及「保障弱勢手足」之目標,使繼承法制切合現代社會實際需求,並更臻完善。
央行理事會同意適度調整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全國自然人第2戶購屋貸款之成數上限,由5成調升為6成
2026-03-19
央行理事會同意調整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      自2024年9月央行第七度調整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加以銀行落實執行自主管理不動產貸款總量以來,銀行受限貸款成數下降,民眾看漲房價預期心理趨緩;房市交易持續降溫,房價漲勢減緩。本國銀行辦理無自用住宅民眾購屋貸款占購置住宅貸款之比率持續上升,都更危老重建貸款占建築貸款之比率亦持續增加。全體銀行不動產貸款占總放款比率(不動產貸款集中度)由2024年6月底之高點37.6%,回降至本年2月底之36.0%。此外,全體銀行不動產貸款餘額年增率自2024年9月底之高點9.4%,降至本年2月底之3.7%;其中,購置住宅貸款餘額年增率自2024年9月底之高點11.3%,降至本年2月底之4.5%、建築貸款餘額年增率亦趨降至本年2月底之1.5%,顯示銀行信用資源過度流向不動產部門情勢已見改善。考量本行選擇性信用管制成效逐漸顯現,且金融機構已持續強化不動產授信風險控管,房市投機炒作減少,並為回應民眾陳情申辦自然人第2戶貸款係供家人或自己購屋自住之需求,爰適度調整全國自然人第2戶購屋貸款之成數上限,由5成調升為6成,並修正「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自本年3月20日起實施(詳附件)。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問與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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